平乡县位于河北省南部。东与广宗县交界,西与南和、任县接壤,南与邯郸地区鸡泽、曲周、邱县毗邻,北与巨鹿县相连。面积406平方公里。县人民政府驻乞村,距省会石家庄117.6公里。平乡县始置于西汉,对其名之由来,近人陈铁卿撰《河北省县名考原》释云清人“钱玷曰:‘刘向列仙传:木羽,钜鹿南和平乡人,是其先为乡’,盖平本乡名,后以乡为县,遂并乡字存之耳”。此说不无道理,古代的县常有因治于某乡某城邑,便以此为县名,诸如河北省柏乡、临城、武邑等县均是。
平乡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